日期: 2025-05-2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与拓展版画艺术表现力,提倡多样化探索,催生更多具有思想深度和时代高度的精品力作,展示新时代广东版画艺术所取得的新发展与新面貌,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与江门市新会区相关单位拟于2025年8月在新会区美术馆共同举办“第十一届广东省版画作品展”。本届展览亦提倡创作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华侨文化及地域特色题材。现将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宣传部
江门市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新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江门市新会区美术馆
协办单位:
《中国版画》杂志
江门市新会区美术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林蓝 郑立森 黄启明
主 任:宋光智 钟曦 陈桂霞 陈明亮
副 主 任:李康 李全民 杨小彦 邓耀明
秘 书 长:郑星球
委 员:陈波 樊林 范国华 冯原 顾亦鸣 林德雄 刘庆元 罗必武 齐喆 邵明江 隋丞 王永才 席湖 肖勇 张珂 张新英 赵红雨 胡贤武 观志勇 刘江卉 林瑞华 黄炳壮
办公室主任:黄炳壮
办公室:叶素红 钟宏伟
展览组:林婉婷 刘俊杰
编 辑:张芷君
三、展览日期、地点
展览时间:2025年8月10—29日
开幕式日期:待定,另行通知
展览地点:新会区美术馆一、二、三楼展厅
四、展览规模
本届展览拟展出版画作品约280件/组(以实际数量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本届展览面向广东省广大美术工作者,或在本省工作、学习的相关美术创作人员;凡近三年以来创作、未参加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省级展览的作品均可投稿;
2.仅接收版画作品,作品题材和创作手法不限,不接受原版实物作品;作品须按版画规范由作者亲笔签名。
3.每位投稿者限选1件作品参评,原作画芯尺寸不超过(高)180cm×(宽)120cm(含组画),最小尺寸不小于30cm×30cm;
4.投稿作品一律为作者本人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复制品(包括其他非版画作品的仿制品);已入选同一级别展览的作品请勿反复投送,否则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评选资格。
(二)初评、复评
1.初评:需提供作品高清照片,统一为A4尺寸,建议通过快递寄送。照片背面须粘贴《参展报名表》(见附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版种、尺寸、创作时间、通信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
2.初评截稿日期: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截稿(以寄达时间为准)。展览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3.复评(原作)送件日期:初评入围名单将于7月初公布,公布名单后一个星期内将复评作品寄送到新会区美术馆。
4.复评:7月中旬组织对原作复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入选、获奖结果。
(三)评选信息公布
初评、复评结果及相关展览信息将及时发布,具体请关注“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版画”、“新会文旅”、“新会区美术馆”公众号。
(四)收件信息
收件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峰东路南侧新会区美术馆
邮编:529100
联系人:林婉婷 咨询电话:0750-6190931、19928987390
(五)奖项及作者待遇
1.本届展览拟评出:金奖3件(组)、银奖5件(组)、铜奖10件(组)、优秀奖20件(组);入选作品约242件(组)。(根据评选实际情况确定)
2.获奖作品、入选作品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广东省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一次条件。
3.部分获奖作品拟由承办单位公益收藏,支付收藏费并颁发收藏证书,不再另发奖金。收藏费标准(税后):
金奖作品8000元/件(组);
银奖作品5000元/件(组);
铜奖作品3000元/件(组);
优秀奖作品1500元/件(组)。
入选作品原则上在展览(或巡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件。
4.本届展览将编印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六、声明
1.严禁盗用、抄袭他人作品参评,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基于教育推广及宣传需要,主办方、承办方拥有对参展作品的拍摄、展览、出版、刊载与宣传的权利。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第十一届广东省版画作品展组委会拥有对本届展览各项事宜的解释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展览组委会负责协调工作。
第十一届广东省版画作品展组委会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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